讀了四年的廣告,與其說是廣告,最後呈現的,卻是宣傳活動。
充其量只是行銷中的一小環,小小的。
小兵能不能立大功,倒是未見成效。

some people say, 我們的畢展,很爛,
但我們認為,so what , 自己認同,何需在意他人不懂半步的眼光,
一年下來,重新思考,廣告,到底是什麼?
最大的功效發揮在哪裡、影響了什麼?
來來去去,學了流程,學了皮毛,就說自己懂了廣告,
一陣子的脫離,用另一個角度去面對,
總括來說,是個商業行為,不是單純課本上的4P,
從簡單演化成複雜,過程中,我們所要學的,不只是廣告,
還有一堆堆的人際關係和談話技巧,
這個深淵,只是剛開始墜入,下沉。
當能力只是齊頭式平等時,遑論實力,就是要極盡地,多說好話,多吃糖果。
這一切,矛盾之中,所必須認真看待。

廣告畢展,到底是著重宣傳活動?還是價值觀的批判?
都一樣,呈現方式,各有不同的校風。
面對批判,總是能引起廣大的討論吧!
批判,重新思考,回歸廣告本質,是好?是不好?
還是回到了商業行為,一切。
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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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erinspace0702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